甘肃兰州:“金诚有信”为“宜商”添活力
发布日期 :2024-03-29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近年来,甘肃省兰州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总牵引,系统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扎实推动数据归集、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等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成功创建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荣获2023年度全国信用建设成果观摩会城市组“特色单位”称号,“信易+追溯”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诚信兰州”的底色更加靓丽。
坚持扩面增效,持续完善信用制度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诚信甘肃”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兰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诚信兰州”重点任务清单》,“清单化、台账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全面开展《兰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评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建设、政策制定、目标完成情况,科学制定下一步提升举措、改进办法,为全面完成“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共制定信用体系制度政策343个,纵横结合的制度体系已基本构建。
着眼量质齐升,全面夯实信用数据基础
一是强化信用平台基础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市一体化信用平台和网站,网站开通栏目60余个,发布动态信息10.6万余篇,提供信用报告、服务123万余次,公示信息近800万条。连续五届荣获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特色性平台网站”称号。二是创新推运数据归集开放。全面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加大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力度,累计归集公共信用信息7.2亿余条,其中,2023年归集信用信息6.92亿条,较上年增长6.74亿条。三是攻坚提升“双公示”数据质效。强化“双公示”法治约束、机制要求,及时组织数据报送培训、辅导,全域开展“双公示”专项治理,按照“月通报、季评估”模式推动“双公示”信息量质齐升。
突出速效兼具,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一是广泛开展事前信用承诺。开通在线承诺渠道,鼓励经营主体通过主动签订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事项型、信用修复型和行业自律型等承诺书,进行自主承诺。截至目前,归集公示信用承诺100.6万份,占经营主体总数的258%。二是大力推行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先后在税务、教育、社保、医疗等33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差异化监管,让信用好的经营主体少接受检查,让信用差的经营主体承担更多的监管成本。三是协力开展事后联合奖惩。开发“信用随手查”客户端,实现“逢批必查、核实必惩”,累计实施信用核查1.5万次。发布“共筑诚信、德润金城”红黑榜,初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警示、惩戒体系。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双送达、双告知”,累计完成信用修复549条。
强化创新共享,全力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一是全面推广“信易贷”“医保贷”。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纯线上、低利率的信贷产品,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100%入驻,推出金融产品260余款,累计发放贷款86.92亿元,“医保贷”累计授信超10亿元。二是着力打造“信易溯”。强化食品信息溯源,全面推行食品扫码查询食品来源、经营主体信用状况,相关做法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评选为“信易+”典型案例。三是持续强化信用应用。整合生态、交通、文旅等38个领域资源,在全省首推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拓展应用“信用管项目”“信易阅”“信易租”等30余个“信易+”场景,切实变“信用”为“用信”,让守信有用、守信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