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唐山市在42个领域探索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
发布日期 :2024-03-11 来源 :信用宿迁 访问次数 :
近日,唐山市印发《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破解市场主体在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证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实施方案》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实施方案》按照“需求导向、信用赋能、便捷高效、有序实施”的原则,结合唐山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先行确定42个领域,推行以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赴相关部门办理的基本建设投资、消防安全、医疗保障、人社、公安、税务等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监管数据“一个平台共享”、报告申请“一键完成”、各类无违法违规情况“一纸证明”,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适用对象和适用场景,在适用对象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唐山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然人等市场主体可以开具专项信用报告,用以证明自身在相关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况。
在适用场景上,专项信用报告用途主要在企业申请上市、融资等金融市场场景,在招投标、产权交易等商务经营场景,以及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优惠政策申请、评优评先等行政服务场景应用方面作为参考。
《实施方案》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各信源单位全面归集共享数据;二是开发报告查询应用功能,保障服务质效,2024年2月底前,依托“信用中国(河北唐山)”网站,完成专项信用报告的功能模块开发、测试、运行工作;三是有序组织工作实施,全面推进改革落实,2024年2月底前,逐步引导市场主体使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是积极开展场景应用,不断拓展报告用途,积极推动与京津等地区域合作,深化改革成效。
推行市场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是唐山市巩固拓展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打造更多更好信用场景的重要举措。唐山市将坚持边试边优化,在执行中注重总结完善,发挥好信用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信用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质效,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打造“信用唐山”升级版,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