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四川成都:1229家企业获评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发布日期 :2024-01-23 来源 :信用宿迁 访问次数 :
“概不退费”、违约金设置过高、“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诸如此类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针对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约谈企业255家,立案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件,督促188家企业整改涉嫌违法的格式条款645条,积极助力企业诚信建设。截至2023年底,共计1229家企业获得了成都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
“我们针对网络交易、房地产、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领域,围绕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评审。”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矫正一类合同、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要求,依法评审规范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合同格式条款关联的消费环境明显提升。
“成都高新区某置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时,与消费者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格式合同,涉嫌排除消费者依法应享有的合法权利,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该负责人举例道,结合合同格式条款评审,根据格式条款问题线索违法行为和实际情况,成都市对184家企业实行了首违不罚,责令整改,并予以指导。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重的,绝不手软。
据了解,根据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相关规定,成都市积极动员和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申报工作,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信用意识、合同意识和自律意识,规范签约履约行为。
通过企业自愿申请,各区(市)县对企业申报核查、推荐,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检索企业合同信用信息等进行记录汇集,截至2023年底,共计1229家企业获得了成都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