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探索“信用沙盒”监管 助力网络交易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23-10-27 来源 :信用宿迁 访问次数 :
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对网络交易新产业新业态开展“信用沙盒”监管,推动形成信用监管和网络交易监管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在线实时监测动态监管、政企协同共治监管的新模式。
一是推动信息共享,按下“信用沙盒”对象筛查“快捷键”。建立“网络交易沙盒库”,将电商平台内正常经营、无失信记录、无投诉举报的网络交易经营者纳入“信用沙盒”,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沙盒”内的经营主体,采取信任监管、宽松监管的措施,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经营主体干扰最小化。鼓励和支持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信用承诺,并通过网站或平台将承诺事项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坚守安全底线,政企协同筑牢监管风险“防火墙”。编制违法预警触发清单,对纳入“信用沙盒”内的经营主体,设置监管“红线”和违法违规行为触发条件,一经触发,系统自动生成违法预警线索,通过电商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发出行政指导信息,督促主体限期整改,违法违规主体将自动移出“信用沙盒”。同时多渠道向平台内经营者推送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违规风险、年报填报指南、信用修复方法等行政提示信息,帮助网络交易经营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有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将失信处置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此外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达到触发条件的,自动生成违法预警线索并归集至相关监管业务条线,分派至监管执法科室局依法处置,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全覆盖、各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交易监管格局。
三是规范日常检查,完善信用监管“工具箱”。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外,对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检查都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沙盒”中网络交易经营主体,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降低比例和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对网络交易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在监管执法中,以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为主,
通过探索实行“信用沙盒”监管的新模式,切实增强信用监管的专业性和穿透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幅提升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效率,不断促进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在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网络市场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