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政府采购“四度一感”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
发布日期 :2024-02-22 来源 :信用宿迁 访问次数 :
宿迁政府采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国企、民企、内外资企业等各类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吸引2.86万家市场主体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比去年增长30%。
一是多举措提升采购便利度。市、县、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统一在全市一体化电子平台上同标准、同制度交易,电子化和“不见面”交易均达100%。以投标声明函代替营业执照和税务、社保凭证,简化投标资格审查程序。全市范围内免收投标保证金、电子采购文件工本费、交易平台使用费,全年免收投标保证金约4.65亿元,免收文件工本费、平台使用费约0.03亿元。
二是“四项公开”提升透明度。在线公开采购需求调查635次,公开中标人业绩、证书、得分、排序326次,公开质疑、投诉处理结果102次,公开代理机构信用记分73次和信息惩戒1次,防范“量身定制”、“弄虚作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出台制度保障采购普惠度。出台政府采购102项风险控制清单和28项负面清单,避免门槛、壁垒和歧视,广泛保障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开展3次专项核查清理非必要条件限制竞争行为,投诉率同比下降21.43%。
四是“三协同”机制提升满意度。跨区域协同,与省内外23家设区市交易数据共享共用,保障平等待遇;与安徽马鞍山、省内淮安等市实施104次在线评标,提升评审质效。跨平台协同,对触发营商环境评价预警指标的项目,通过政务服务等平台在线交办督办;跨部门协同,会同市财政局开展3次营商环境专项核查、5次双月评,印发通报9份,发出监督意见书9份、交办函25份,以查促改促规范。
五是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分拣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中小企业增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顶格价格扣除。实行在线“政采贷”,方便企业融资,已放款391笔、总额4.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