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正式实施全省首个网络交易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 :2023-12-14 来源 :信用宿迁 访问次数 :
宿迁网讯 为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12月7日,宿迁正式实施《网络交易经营者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这是宿迁在获得首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授牌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带来的监管不精准、不科学问题,制定的全省首个网络交易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地方标准,将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者行为,提升网络交易的信任度和安全性。
该标准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参照管理,明确了网络交易经营者的信用信息采集、信用风险分类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内容,且仅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的信用评价。
该标准严格依据网络交易经营者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分别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等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按照千分制标准,从基础信息、动态信息、监管信息、社会评价、大数据监测等维度进行打分,分数从高到低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对无法充分获取相应信用信息并作出信用风险分类的统一归为U类。
相关监管部门将按照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的经营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降低随机抽查比例,扶持新业态发展。对信用较差、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经营主体加大监测和抽查频次,守牢安全底线。该标准还将大量的自然人网店、个人直播带货等业态纳入在线监测和行政指导范畴,解决了网络交易监管部门长期以来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缺乏监管标准的问题,填补了当前网络交易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方面的空白。
此外,该标准明确全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网络交易经营者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提高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整体信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这个标准是为平台经济发展建立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制度的一次探索,标准实施后,将有力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为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推动宿迁‘电商名城’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宿迁经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陈文兵说。(孙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