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与宿迁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开展对全市“两客一危”失信驾驶人进行联合惩戒工作以来,宿迁市运输管理处积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市运管处与公安对“两客一危”失信驾驶人进行联合惩戒工作职责的通知》文件规定,根据交警支队抄送来的失信驾驶人名单督促相关运输企业对涉事人员作出相应的惩戒,同时将相关惩戒材料以邮件形式函复交警支队并经处领导签字后留档,真正做到惩戒闭环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