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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前三季度信用体系建设预考核工作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25日 阅读量: 36

根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五届市委57次常委会会议要求,9月19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安排,市信用办启动了前三季度信用体系建设预考核工作。

此次预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由市信用办组织牵头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至9月30日)。按照《2018年度宿迁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宿发〔2018〕13号)《2018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和考核细则》(宿考办发〔2018〕1号),对各地各部门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二是进行审核汇总(至10月8日)。市信用办将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得分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进行审核、汇总,确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前三季度综合考核结果。三是公开通报(10月中旬)。各地各部门前三季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报经宿迁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

自今年起,我市已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对各地各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并将通过准确有效的考核评价和对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来检验“六增六强”成效,真正为“鼓励激励”“能上能下”提供依据,让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成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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