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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在评先评选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01日 阅读量: 25


10月26日,市旅游局联合市文明办在市区旅游行业开展2018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文明引导优秀导游”评选活动。市旅游局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相关信息,作为单位或者个人参评2018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文明引导优秀导游”的条件之一。

文件要求,对旅行社申报2018年度市级“文明旅游示范旅行社”,其第三方信用评价得分需在70分以上(含70分);导游或者讲解员申报“文明引导优秀导游”,要求个人信用得分(西楚分)需在1000分以上(含1000分)。此举进一步加强了信用信息的应用,对推动全市旅游行业文明、诚实、守信经营环境的构建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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